星期一, 1月 08, 2007

新居入伙

細佬返而家呢分工,忙起上黎可以好忙,但亦有好多時間冇乜野做,半日望住個Mon唔知做乜。所以就開左呢個blog,雖然趕唔切做上年「時代」風雲人物,但亦叫做係無聊時有D細藝。

記得以前舊公司有煙房,有d同事一日返工有半日時間係入面吹水,不知幾好,有個全員煙民嘅部門直情會係入面開會。我唔食煙,無野做時就少左呢個蛇王好選擇,不過而家室內禁煙,可能連呢個方法都冇埋。話時話,今次禁煙嘅目的本來係要無煙工作場所,避免員工因為返工而要被迫吸二手煙,但係而家雖然室內禁煙,但係唔係所有人都係室內工作架喎!如果旺角嘅煙民全部企晒出西洋菜南街食煙,咁我諗一眾係果度開工嘅各大網絡商、學車、以至做Roadshow比相機痴漢任影嘅model,全部都會短幾年命。人地美國加州就話可以禁止係public buildings 嘅6米範圍內禁煙啫,香港?條街有幾闊呢?每邊6米根本冇地方啦。

如果公司唔比食,又唔可以成日落街,咁就只可以返屋企先煲煙。蘇格蘭酒吧禁煙之後,生意好左定差左就眾說紛紜,不過當地嘅零售業協會就話煙仔仲好賣左,可能係因為多左人係屋企食。如果係同屋企人同住,諗落都幾弊。所以政府其實應該考慮下發一種「煙房」牌,比商家開一D可以合法食煙嘅地方,當然要符合一定通風標準啦。屆時煙房開到成行成市,就可以大條道理連係街食煙都禁埋啦。仲可以製造商機添;其實人地要用二三十萬起煙房,如果証實係可以做到冇影響的話,又真係冇乜理由唔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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