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然了,網誌的出現令人人都可以公開自己的意見,比單是與三五知己談天說地,可以接觸的受眾是多了。於是,即使是小眾的題材,也可以找到他們的讀者 (這是長尾理論...吧?)。另外,網誌作者往往比主流傳媒有更多的時間去搜尋資料,而且不同的網誌有不同的專長,集思廣益,所知的一定比月薪八千的記者多,所以在監察主流傳媒有沒有出錯方面,網誌是做到的。
但也只是這樣子吧。寫網誌也要有人看才成,多人看的網誌才有影響力。那什麼網誌會多人看呢?我想不會是談論國際政經、弱勢社群的吧。當然,它們自有其捧場客,但是會看這些網誌的,想是本已對這些議題有興趣的人,說好聽便是沙龍,但要起著移風易俗的作用,難矣。
寫網誌的人,大概也是想有人看吧。如果不是有可能犯法的話,我應該會開
說回來,對,網誌的問題,就是這樣了。大概我只是想提到肉餅吧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